校内各单位:
为提升教师的专业教学能力与实践指导能力,培养一支既具有较高理论教学水平又具备较强专业实践能力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更好地服务学校人才培养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国家及甘肃省关于“双师型”教师认定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开展我校2026年度“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标准
认定标准按照《甘肃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试行)》执行。
二、认定程序
1.个人申请。申报人须填写《陇南师范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申请表》,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实践经历证明、项目合同、获奖证书、论文论著等原件及复印件)。
2.学院初审。各学院成立“双师型”教师认定专家评议工作小组,小组成员由二级学院负责人牵头,相关专业带头人、教师代表、行业企业代表等组成(人数一般不少于5人),主要负责本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的统筹组织、材料审核及认定等工作。认定专家评议工作小组根据认定标准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初审,并组织开展认定工作,确定拟认定名单,经党政联席会研究、公示无异议后,填写《陇南师范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汇总表》,将申报人材料和本单位公示情况报告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反馈到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3.认定审核。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专家评议委员会根据实施方案、认定标准组织开展认定工作,对各部门报送的初步认定情况进行审核,确定拟认定名单,报经学校会议研究并公示。
三、时间安排
1.个人申请及单位初审:2026年5月15日至2026年6月4日。
2.单位报送材料:各单位于2026年6月6日前,将上述所有纸质版材料、电子版材料报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3.学校复核与审定: 2026年6月10日前。
附件:
附件1:《甘肃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试行)》
附件2:《陇南师范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申请表》
附件3:《陇南师范学院“双师型”教师申报人员汇总表》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