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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我校工人报名参加2009年全市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5-05

    关于我校工人报名参加2009年全市工人

    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根据《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试行办法》(甘人发[2007]8号)规定和《关于2009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的通知》(甘人通[2009]41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工人报名参加2009年全市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名条件

    参加考核的技术工人必须具有初中或相当于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申报高、中级工者其2007年、2008年年度考核结果必须是合格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申报高级工条件

    1、工作满25年、从事本工种工作满10年、取得中级技术等级证满1年以上。

    2、工作满23年、从事本工种工作满15年、取得中级技术等级证满3年以上。

    3、工作满20年、从事本工种工作满20年、取得中级技术等级证满5年以上。

    (二)申报中级工条件

    1、工作满15年、从事本工种工作满10年、取得初级技术等级证满1年以上。

    2、工作满13年、从事本工种工作满10年、取得初级技术等级证满3年以上。

    3、工作满10年、从事本工种工作满10年、取得初级技术等级证满5年以上。

    (三)申报初级工条件

    新参加工作的技术工人,转正定级后尚未取得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证书和转换工种岗位后未确定新工种技术等级的。

    二、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我校符合报名条件的技术工人在2009年5月4日至5月7日到学校人事处报名,逾期不再予以办理。

    2、报名程序:参加报名的技术工人要认真准确地填写《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职务)岗位考核审批表》(一式三份)(到人事处领取,表所贴照片必须是2寸近期照片),同时提供现技术等级岗位证书、身份证复印件、近期两寸照片2张。

    三、培训考核

    培训、考试考核工作根据市人事局安排另行通知。

    人事处

    二OO九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