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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推荐我校陇南市领军人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6-22

    关于我校推荐陇南市领军人才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陇南市委组织部、陇南市人事局印发的《关于开展陇南市领军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陇人发[2009]57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领军人才推荐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我校各有关单位

    二、推荐条件

    陇南市领军人才为100名,其中,第一层次人选30人,第二层次人选为70人。

    第一层次人选的基本条件是:

    1、重点产业技术带头人和重点学科带头人

    2、近5年来主持完成市级以上重点课题、项目,发表和出版一定数量的高水平学术论文、专著或者拥有发明专利,其成果获得省部级三等奖以上的奖项。

    3、在重点产业领域有重大发明创造和技术革新、解决企业发展中的重大难题、为我市产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高级专家;有重大技术创新、掌握国内外最新技术、在省内外有较大影响的著名专家,可不受第二条规定的限制。、

    4、具有副高级职称(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年龄一般在58岁以下。

    第二层次人选基本条件和要求:

    1、近5年来参与省级或市级以上重点课题、项目,发表和出版一定数量的高水平学术论文、专著或者拥有发明专利,其成果获得市级三等奖以上的奖项(市级一等奖的前三名,二等奖的前二名,三等奖的第一名)。

    2、具有中级职称,年龄在45岁以下。

    3、在重点产业等领域,业绩突出,业内认可度高的专家和业务尖子,可不受第一条规定条件的限制。

    三、推荐程序

    1、个人申请。各单位根据选拔领军人才的有关要求,组织动员符合领军人才及后备人才人选条件的教师报名,提出申请。

    2、单位推荐。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按各层次的条件要求分别提出推荐意见并在单位公示。公示后报学校人事处。

    3、学校审查。学校相关部门根据领军人才选拔评审条件,对上报人选的材料进行审查,将审查结果提交学校会议研究,确定上报人选。

    四、推荐材料

    各部门于7月2日前将以下材料报人事处:

    1、各单位推荐选拔情况的报告一份;

    2、个人成果、业绩的证明材料个四份;

    3、《陇南市领军人才选拔登记表》四份

    附:《陇南市领军人才选拔登记表》请到人事处复印

    人 事 处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