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3-12-06
我校马勤学、张益琴、张永明三同志具备教授职务任职资格
接甘人职〔2013〕49号文件通知,经甘肃省高等学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2013年9月4日会议评审通过,我校教师马勤学、张益琴、张永明三同志具备教授职务任职资格。
上一条:我校王都留、王惠、魏琳、张永权4名同志具备教授职务任职资格
下一条:我校余永红、蔡副全二同志具备教授职务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