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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申报2009年教师需求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10-13

    关于申报2009年教师需求计划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了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做好教师的补充和引进工作,现下发我校2009年人才需求计划表(见附件)。请各单位根据教学科研和教师队伍建设的规划和需要,申报2009年度人才需求计划。人才补充要考虑学缘结构、性别比例。

    为加强辅导员职业化、专业化建设,2009年招聘的辅导员必须在辅导员岗位工作至少四年,未满四年不得在校内进行岗位流动。

    人才需求计划表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2008年10月30日前交人事处,在各单位申报的基础上,经学校研究后,正式下达2009年人才引进和接收各类毕业生计划。

    人事处

    二〇〇八年十月十三日

    附件12009年招聘教师计划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