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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推荐评选2010年甘肃省“园丁奖”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4-26

    各系、各部门:

    根据陇南市教育局、陇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0年甘肃省“园丁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和《甘肃省“园丁奖”评选规定》(省委办发[2004]84号)的精神和要求,现将我校推荐、评选2010年甘肃省“园丁奖”优秀教育工作者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的名额、对象

    今年市上分配给我校省“园丁奖”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名额1名,推荐对象为除校党委书记、校长外的学校行政管理干部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受到广大师生和社会的称赞;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热爱学生,关心学生的全面成长,在素质教育和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主动接受继续教育并已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积极进行教育改革,在实践中取得明显成效;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教育教学质量高。承担科研任务的,要有创造性的成果;具有团队精神,能够很好地发挥骨干带头作用。

    (二)已获得过甘肃省“园丁奖”的个人不再参与评选。

    三、推荐要求

    各单位要实事求是,听取各方面意见,在全校范围内推荐1名甘肃省“园丁奖”优秀教育工作者候选人。

    四、推荐程序

    (一)由各系、处在全校范围内推荐1名甘肃省“园丁奖”优秀教育工作者人选,经党政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2010年4月28日18:00前报送学校人事处。

    (二)学校根据各单位上报的人选研究确定学校甘肃省“园丁奖”优秀教育工作者的最终推荐名单。

    (三)由学校确定的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填写《甘肃省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表》、《2010年甘肃省“园丁奖”申报表》,撰写先进事迹材料。并连同材料的电子文档报人事处。各种申报表格均以EXCEL文档制作,日期输入采用“年-月-日”形式,如“2000-1-1”;其他材料一律采用WORD文档报送。

    (四)对推荐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报市教育局、省教育厅审批。

    2010年甘肃省“园丁奖”申报表

    学校人事处

    二O一O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