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对我校二级单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民主评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0-23

    关于对我校二级单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

    民主评议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

    开展民主评议工作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根据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现就我校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民主评议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评议对象、时间和参加评议人员

    l、评议对象:12个院系部、图书馆、信息中心和附属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2、评议时间:在各单位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进行,评议具体时间由各单位和参加评议校领导联系,原则上在我校教育实践活动总结会后的一周内完成。

    3、参加评议人员:各单位全体教职工。

    二、评议内容

    领导班子的评议内容是:对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对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和整改落实情况等分别进行评价。

    领导干部的评议内容是:对其参加教育实践活动的情况进行总体评价。

    评价分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

    三、评议程序及方法

    民主评议工作在参加评议校领导指导下进行,由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具体组织实施。按以下程序和方法进行:

    1、通报有关情况。各单位党组织向参会人员通报本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对暂时无法解决的问题,进行解释说明,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2、组织开展评议。总结会结束后,随即进行民主评议,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主持,学校督导组成员就评议表的填写作说明,参会人员认真阅读评议内容,独立负责地填写评议表,进行无记名投票。民主评议表由学校督导组成员负责收回、汇总并上报学校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

    3、反馈评议结果。评议结果由参加评议校领导即时向各单位党组织反馈。

    评议中多数群众不满意的单位,即“好、较好”达不到三分之二的,要组织“补课”重新进行整改。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的评议结果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

    请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尽快和参加评议的校领导商定具体时间进行总结并开展评议。

    附件:1、参加二级单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民主评议校领导安排

    2、xx(单位)领导班子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民主评议表

    3、xx(单位)领导干部参加教育实践活动情况民主评议表

    4、xx(单位)领导班子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民主评议汇总表

    5、xx(单位)领导干部参加教育实践活动情况民主评议汇总表

    参加二级单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民主评议校领导安排

    单位

    参会校领导

    督导组成员(联络员)

    备注

    农林技术学院总支

    司跃宁

    杨鹏飞

    13993902093

    继续教育学院总支

    英语系总支

    文史学院总支

    王莹成

    秦 序

    13993953505

    音乐系总支

    美术系总支

    数信学院总支

    孔庆庭

    董海峰

    13809391616

    图书馆总支

    信息中心总支

    机电工程学院总支

    张建辉

    何明耀

    13830963298

    地理系总支

    附属实验学校支部

    学前教育学院总支

    任永峰

    席长专

    13993921622

    体育系总支

    思政教学部总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