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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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5年度长临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1-24

    校内各单位:

    2015年度我校长临工基本养老保险办理现已开始,根据《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甘政办发[2006]87号)和《关于我校长临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暂行规定》(陇师专发[2010]50号)文件规定,参保人员条件为:1、与我校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我校连续工作时间满10年以上的临时工;2、参保年龄男不超过45岁,女不超过40岁。

    请各用工单位统计本单位符合条件并自愿参保人员情况,上报人事处统一办理,办理截止日期为11月27日,逾期将不再受理。

    附:申请办理长临工基本养老保险材料清单

    1、办理长临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申请1份(本部门盖章签字)

    2、申请人与本部门签订的临时工劳动合同(1式3份)

    3、申请人近期免冠证件照2张(蓝底小2寸)

    4、申请人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人事处

    201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