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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申报2017年教师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摸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19

    各学院:

    根据2017年9月15日省教育厅会议精神, 2017年全省教师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暂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现将我校推荐评审教师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条件

    按照《甘肃省高等学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甘人职﹝2015﹞78号、《关于< 甘肃省高等学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甘人职﹝2015﹞78号文件的补充通知》甘人职﹝2016﹞15号、《关于对< 甘肃省高等学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部分条款内容进行调整修改的通知》甘人职﹝2016﹞54号和《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甘人职〔2017〕32号执行。

    二、申报评审对象

    凡我校在编在岗,且符合条件的教学岗位人员均可申报评审。

    三、申报评审程序

    (一)本人填写《陇南师专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由所在学院依据评审条件进行审核,审核合格者向人事处推荐。

    (二)人事处初审,符合条件者填写《评审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情况简表》,并到相关部门认定成果和统计工作量、参与定量计分、量化成绩排名。

    (三)量化成绩排名后,结合学院岗位聘用情况、专业建设和学科分布情况,由学校统一确定推荐参评人员。

    (四)确定的参评人员进行评审答辩,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上交《高校教师高级职务评审答辩情况简表》《专家鉴定意见》《评审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情况简表》和相关证书证件材料原件、复印件。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申报评审教师高级职务人员,需在2017年9月22日前携《陇南师专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到人事处完成初审,2017年9月30日前完成所有上报材料准备工作。

    (二)评审教师高级职务人员相关表册均可在人事群下载。其中《评审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情况简表》需交电子版。简表电子版文件名格式如:(2017)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张三)教授、(2017)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张三)副教授。

    (三)根据省职改办规定,申报人员的论文采稿通知单、专著(译注)的出版合同及清样一律不作为评审依据。

    (四)论文答辩由人事处联系相关高校统一安排进行。

    人事处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