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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遗失纸质证书补办电子证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5-07

    校内各单位:

    根据《甘肃省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遗失纸质证书补办电子证书的通知》(甘职改办〔2020〕2号)的通知,现就遗失纸质证书补办电子证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办对象

    我省实行电子证书之前,我校专业技术人员持有的纸质职称证书因遗失、损毁等原因需补办的。

    二、补办范围

    (一)评审类。2018年底前,由我省各级评委会评审取得的高、中、初级职称证书。

    (二)考核认定类。2018年底前,由用人单位或单位主管部门(没有人事管理权的由主管部门)考核认定的高、中、初级职称证书。

    (三)以考代评类“省证”。2018年底前,参加全国统一组织考试人员持有的根据我省划定的省内分数线而获得的全省范围有效中、初级职称证书。

    参加全国统一组织考试获得“国证”的人员,请按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的相关要求补办。

    三、补办时间及流程

    由于补办证书数量较少,由个人向学校职改办提出补办职称证书书面申请,并准备近期彩色标准1吋半身免冠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大小≤2M),学校职改办每年6月初集中办理1次。



                                           组织人事处

                                          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