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陇南师范学院教职工攻读博士学位管理办法》(陇师党委发〔2025〕29 号)要求,请校内各单位依据通知要求组织动员符合条件人员积极报考,并于2025年10月24日18:00前将拟报考人员信息汇总表和个人审批表报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学术中心304)。
一、攻读方式
1.攻读方式: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可选择“定向在职”或“定向脱产” 任一方式。
2.申请方式: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可选择个人申请或申请对口支援高校博士研究生。
二、报考条件
1.在校连续工作满3年且年度考核、师德师风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教职工,方可申请读博。
2.申请读博的教职工年龄应在45岁以下,申请攻读专业为我校重点特色专业和急需紧缺专业的可适当放宽。
3.报考博士研究生须按照学校的学科专业发展规划和人才培养需求确定报考专业方向。
4.围绕学校学科专业发展报考相关专业方向博士研究生,鼓励报考“双一流”建设院校或国家重点科研单位。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处分在处分期内或纪检监察部门审查未结束的。
2.报考前两年内发生过教学事故的。
3.学校认定为不能报考其他情形。
三、注意事项
本通知未尽事宜详情参考《陇南师范学院教职工攻读博士学位管理办法》(陇师党委发〔2025〕29 号)
附件:
1.《陇南师范学院教职工攻读博士学位管理办法》;
2.《陇南师范学院教职工进修审批表》;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5年10月17日